珠海城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中标结果公示通告(第四期第3次)

发布时间:2025.04.28      字体大小:【 】【 】【

1、斗门区工业大道西侧311A1办公楼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第三层303流标;

2、斗门区工业大道西侧311A1办公楼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第三层304流标;

3、斗门区工业大道西侧311A1办公楼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第三层305流标;

4、斗门区工业大道西侧311A1办公楼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第三层306流标;

5、斗门区工业大道西侧311A1办公楼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第三层307流标;

6、斗门区工业大道西侧311A1办公楼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第三层308流标;

7、斗门区工业大道西侧311A1办公楼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第三层309流标;

8、斗门区工业大道西侧311A1办公楼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第三层310311流标;

9斗门区工业大道西侧311A1办公楼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第三层312流标;

10斗门区工业大道西侧311A1办公楼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第二层202流标;

11斗门区工业大道西侧311A1办公楼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第二层205室流标;

12斗门区工业大道西侧311A1办公楼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第二层207室流标;

13斗门区工业大道西侧311A1办公楼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第二层208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何炜进为中标方;

14斗门区工业大道西侧311A1办公楼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第四层流标;

15斗门区工业大道西侧311A1办公楼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第五层流标;

公告期为2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间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请向我中心书面反映。中标人在公告时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有有效证件至我中心开具《中标通知书》,并凭《中标通知书》与物业出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中标人逾期不签《物业租赁合同》的视为弃权,保证金不予返还,用于补偿委托人因流拍受到的损失。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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