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粮食企业集团公司物业公开招租公告 (第一期)

发布时间:2020.11.16      字体大小:【 】【 】【

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1、斗门区井岸镇中兴中路8101214号,面积约200.8平方米(其中仓库和铁皮棚84.8平方米),招租底价每月租金11146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3438元,竞拍幅度每次200元。

2、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735号南楼二楼及车库二楼,面积约391平方米,招租底价每月租金1173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5190元,竞拍幅度每次200元。

3、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735号之一商铺,建筑面积约48平方米,招租底价每月租金72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1600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4、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737号之二商铺,面积约37平方米,招租底价每月租金644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9320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5、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733号商铺,面积约78平方米,招租底价每月租金14585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43755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6、斗门区井岸镇中兴中路1618号,面积约180平方米,招租底价每月租金7324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1972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7、斗门区井岸镇中兴中路2022号,面积约50平方米,招租底价每月租金40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2000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8、斗门区井岸镇中兴中路24号,面积约64平方米,招租底价每月租金512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5360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9、斗门区井岸镇中兴中路26号,面积约41平方米,招租底价每月租金328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9840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10、斗门区井岸镇中兴中路2830号,面积约66平方米,招租底价每月租金528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5840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11、斗门区井岸镇中兴中路32号,面积约54平方米,招租底价每月租金432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2960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12、斗门区井岸镇滨江路237239号商铺,面积约63平方米,招租底价每月租金441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3230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二、租赁期限:三年。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四、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01117日至20201125 ,(其中:1117日至1125日为保证金收取时间)

2、意向竞价者需向我公司缴交3个月或以上租金标准的保证金,如中标可转为承租履约保证金;如不中标者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201126日上午10时至20201127日上午10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1127日上午10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01130日发布中标公告;

5、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甲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乙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甲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甲方,甲方除将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乙方逾期不交还,视为乙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清理。甲方解除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6、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户不参与竞价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附件:《租赁合同范本》

有意向者请与我租赁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公告网址:www.dmgzjg.cn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