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荔山村村牌坊东侧,总建筑面积约6600平方米,配套停车场40个,出租用途为商业,租赁期限自合同正式签署之日起至2045年6月30日止。招租底价每年租金230万元,每满5年租金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91667元,竞拍幅度每次10000元。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及运营管理要求:
1、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2、为保障项目招商培育效果,特设6个月装修免租期,用于承租方进行装修改造和招商筹备。
3、承租方可将场地内商业设施对外招租,并依据自身运营策略对入驻商户进行管理,但未经珠海斗金城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服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将场地整体转包。承租方与第三方商户签订的合同截止日期不得超过其与城服公司约定的租赁结束期限。
4、承租方中标后须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半年租金。
三、报名投标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
2、意向竞价者需向我公司缴交相对应的保证金,如中标,将于签订租赁合同并向产权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如不中标者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25年12月9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0日上午10时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12月10日上午10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5年12月10日发布中标公告;
5、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甲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乙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甲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甲方,甲方除将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乙方逾期不交还,视为乙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清理。甲方解除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有意向者请与我租赁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公告网址:www.dmgzjg.cn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