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岸镇东方街21号101商铺租赁使用权g1
标的名称
井岸镇东方街21号101商铺租赁使用权g1
所属类型
商铺
所在地区
斗门区
组织方名称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委托方名称
珠海市斗门区乡镇企业集团公司
标的概括
井岸镇东方街21号101商铺,面积约3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三年,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880元,第三年起每两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3%,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标的最终中标价月租金的3倍。需交竞价保证金2640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保证金收取方
珠海宏源资产托管有限公司
保证金收取时间
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9日(周末、法定节假日休息)
保证金收取方地址
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保证金收取方式
转账方式
保证金金额
2640
受让人交易佣金比例
受让方要求
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货币
人民币
货币单位
元
起始价
880
报价幅度
20
报价开始时间
2026-05-11 10:00:00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6-05-12 10:00:00
报价
+
-
已延时次数
0
成交价
880.00
限时报价结束时间
2026-05-12 10:00:00
| 竞标人 | 竞标价格 | 竞标时间 | 状态 |
|---|---|---|---|
| 邝** | 880.00 | 2026-05-11 10:35:12 | 当前最高价 |
竞价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