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斗门镇群众前街商铺东边1号物业3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黄诗敏为中标方;
2、斗门镇群众前街商铺西边2号物业3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黄诗敏为中标方;
3、斗门镇龙安里食品站二层(斗门镇和风北街22-28号商铺二层)流标;
4、斗门镇和风北街24号商铺物业3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黄耀祥为中标方;
公告期为2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间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请向我中心书面反映。中标人在公告时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有有效证件至我中心开具《中标通知书》,并凭《中标通知书》与物业出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中标人逾期不签《物业租赁合同》的视为弃权,保证金不予返还,用于补偿委托人因流拍受到的损失。
联系地址: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斗门珠峰科创中心5楼(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徐先生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