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供销社企业集团公司物业公开招租公告(第二十九期)

发布时间:2021.07.05      字体大小:【 】【 】【

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标的一:莲洲镇河北路97,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招租底价每月租金5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500元,竞拍幅度每次10元。

标的二:莲洲镇河北路47,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2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200元,竞拍幅度每次10元。

标的三:莲洲镇河北路44号之二,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招租底价每月租金10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000元,竞拍幅度每次10元。

二、租赁期限:3年(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用途:商铺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五、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175日至202179 ,(其中:75日至79日为保证金收取时间)

2、意向竞价者需向我公司缴交1个月租金标准的保证金,如中标,将于签订租赁合同并向产权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如不中标者将于招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21712日上午10时至2021713日上午10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713日上午10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1715日发布中标公告;

5、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甲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乙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甲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甲方,甲方除将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乙方逾期不交还,视为乙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清理。甲方解除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联系地址: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莲溪供销社

联系人:廖小姐     

联系电话:13411453660

招租网址:http://www.dmgzjg.cn

附件:标的照片、《承诺函》、《竞买承诺书》、《网竞申请书》

莲洲镇河北路97号.jpg

莲洲镇河北路47号.jpg

莲洲镇河北路44号之二.png

承诺函.docx

竞买承诺书.doc

网竞申请书.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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