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供销社企业集团公司物业公开招租公告(第五十九期)

发布时间:2023.03.21      字体大小:【 】【 】【

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1、位于滨江路1002楼物业,面积约400平方米,标的物业按现状公开招租。从第二年起租金在上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需交保证金3150元,租赁底价为3150元每月,竞拍幅度每次10元。

2、位于滨江路445号二楼物业,面积约250平方米,标的物业按现状公开招租。从第二年起租金在上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需交保证金6390元,租赁底价为6390元每月,竞拍幅度每次10元。

3、位于美湾北小区601号房屋,面积约100平方米,标的物业按现状公开招租。从第二年起租金在上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需交保证金900元,租赁底价为900元每月,竞拍幅度每次10元。

二、租赁期限:3年(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四、出租用途:1.办公、培训2.办公、培训3.房屋

五、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3321日至327日(其中321日至3271730为保证金收时间);

2、意向竞价者需向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缴交一个月租赁底价金额作为保证金(户名: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账号:44362201040001576,开户行:农行珠海井岸支行)后携带转账凭证到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开具收据(地址:斗门区井岸镇滨江路461号),凭收据到国资租赁中心报名投标。如中标,将于签订租赁合同并向产权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如不中标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

3、网上竞价时间:2023328日上午10时至329日上午10时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方时,329日上午10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3330日发布中标公告。

5如遇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甲方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三个月内要清货清场搬出,双方不作任何补偿,本合同自动废止,乙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甲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通知书即视为送达,乙方逾期不交还,视为乙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清理,甲方解除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自然因素、政府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对方的违约责任。

联系地址:斗门区井岸镇滨江路461号(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697713697

网竞申请书.xlsx

竞买承诺书.doc

承诺函.docx

滨江路100号2楼照片1.jpg

滨江路100号2楼照片2.jpg

滨江路445号二楼.jpg



 

                  珠海市斗门区供销社企业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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