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粮食企业集团公司物业中标结果公示通告(第三十一期)

发布时间:2023.12.05      字体大小:【 】【 】【

1、井岸镇南江路4648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陈斗斗为中标方;

2、井岸镇南江路64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吴焕如为中标方;

3井岸镇南江路80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何惠玲为中标方;

4井岸镇南江路90流标;

5、井岸镇南江路98100流标;

6、井岸镇中兴中路1618流标;

7、井岸镇中兴中路8101214号、16号二楼办公室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周杜娟为中标方;

8、井岸镇中兴中路26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卢永雄为中标方;

9、井岸镇中兴中路32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陈文敬为中标方;

10、井岸镇滨江路243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陈苑琼为中标方;

11、井岸镇滨江路247249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杨翠娟为中标方;

12、井岸镇沿江南路2号车房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李宜初为中标方;

13、井岸镇井湾路735号南五、六楼流标;

14、井岸镇井湾路735号北五楼流标;

公告期为3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间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请向我中心书面反映。中标人在公告时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有有效证件至我中心开具《中标通知书》,并凭《中标通知书》与物业出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中标人逾期不签《物业租赁合同》的视为弃权,保证金不予返还,用于补偿委托人因流拍受到的损失。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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