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物业 公开招租公告(第七十八期)

发布时间:2024.03.13      字体大小:【 】【 】【

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标的一:位于斗门区井岸镇滨江路100号二楼北面物业,面积约580平方米,标的物业按现状公开招租。从第二年起租金在上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需交保证金28620元,租赁底价为9540元每月,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二、租赁期限:5年(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具有教育机构学校办学许可证的企业或法人可参与竞价。

四、出租用途:教育事业

五、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4313日至319日(其中313日至319日为保证金收时间,报名仅限工作日);

2、意向竞价者需向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缴交投标保证金28620元(户名: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账号:44350901040000692,开户行:农业银行珠海市斗门支行)后携带转账凭证到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开具收据(地址:斗门区井岸镇滨江路461号),凭收据到国资租赁中心报名投标。如中标,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时投标保证金转为租赁合同押金;如不中标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24320日上午10时至321日上午10时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方时,321日上午10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4322日发布中标公告。

5、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甲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乙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甲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甲方,甲方除将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乙方逾期不交还,视为乙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清理。甲方解除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697713697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2024313日

承诺函.docx

竞买承诺书.doc

网竞申请书.xlsx

物业图片.png

物业租赁合同范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