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标的一:位于拱北侨光路95号(斗门工贸大厦)物业,面积约58平方米,标的物业按现状公开招租。从第二年起租金在上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需交保证金48150元,租赁底价为16050元每月,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二、租赁期限:5年(合同签订甲方减免中标方一个月租金作为物业装修期)。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投。
四、出租用途:商铺
五、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4年4月7日至4月11日(其中4月7日至4月11日17:30为保证金收时间);
2、意向竞价者需向珠海市斗门区土产日杂公司缴交投标保证金48150元(户名:珠海市斗门区土产日杂公司,账号:0002572613012,开户行:华润银行港霞支行)后携带转账凭证到珠海市斗门区土产日杂公司开具收据(地址:斗门区井岸镇滨江路445号3楼),凭收据到国资租赁中心报名投标。如中标,与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时投标保证金转为租赁合同押金;如不中标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24年4月12日上午10时至4月13日上午10时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方时,4月13日上午10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4年4月15日发布中标公告。
5、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甲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乙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甲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甲方,甲方除将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乙方逾期不交还,视为乙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清理。甲方解除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联系地址:斗门区土产日杂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32213128
珠海市斗门区土产日杂公司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