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中标结果公示通告 (第四期第6次)

发布时间:2025.06.13      字体大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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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工业大道311A1办公楼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第三层305室流标;

4、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工业大道311A1办公楼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第三层306室流标;

5、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工业大道311A1办公楼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第三层307室流标;

6、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工业大道311A1办公楼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第三层308室流标;

7、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工业大道311A1办公楼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第三层309室流标;

8、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工业大道311A1办公楼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第三层310311室流标;

9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工业大道311A1办公楼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第三层312室流标;

10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工业大道311A1办公楼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第二层202室流标;

11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工业大道311A1办公楼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第二层205流标;

12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工业大道311A1办公楼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第二层207流标;

13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工业大道311A1办公楼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第四层流标;

14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工业大道311A1办公楼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第五层流标;

公告期为2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间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请向我中心书面反映。中标人在公告时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有有效证件至我中心开具《中标通知书》,并凭《中标通知书》与物业出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中标人逾期不签《物业租赁合同》的视为弃权,保证金不予返还,用于补偿委托人因流拍受到的损失。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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