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1、珠海市斗门区白藤湖原白藤街道办西南面、原珠海大力神保龄球馆前半部分,建筑面积为960平方米、门口空地面积约1288平方米,用作办公室或仓储用途,租赁期限为三年,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2760元,从第二年起,租赁租金逐年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2760元,竞拍幅度每次200元。
2、珠海市斗门区白藤湖农贸市场商业街北173号走道土地,面积约60方米,用作餐饮等其他商业用途,租赁期限为三年,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600元,需交竞价保证金600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二、出租用途要求:
未经同意不得改变使用功能、擅自将物业转租或转借。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白藤湖旅游城集团公司租赁合同书的合同条款及租赁条件。
四、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1日;
2、意向竞价者需向我公司缴交1个月租金标准的保证金,如中标,将于签订租赁合同并向产权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如不中标者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25年10月22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5年10月23日上午10时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10月23日上午10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5年10月23日发布中标公告;
5、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甲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乙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甲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甲方,甲方除将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乙方逾期不交还,视为乙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清理。甲方解除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有意向者请与我租赁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公告网址:www.dmgzjg.cn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