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状况:
斗门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位于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宋城大道南侧、斗门旧街北侧约400米处,本次公开招租的房屋建筑面积为2652.84平方米,地块内闲置空地可免费提供给承租方作为配套使用,以10元/平方米/月作为竞拍底价,每次竞价递增0.5元/平方米/月,租金每两年上浮5%。租赁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6年7月31日(内含6个月免租期,自场地实际交付之日起算。)。投标保证金收取5万元整如中标单位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未签订合同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收取10万元整。
二、出租用途:
本次招租标的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承租方具体经营方向由其自行决定,出租方不承担因承租方经营活动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政策,不得利用租赁物业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及用地性质。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四、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0月29日(周末、法定节假日休息);
2.意向竞价者需向我公司缴交相对应的保证金,如中标,将于签订租赁合同并向产权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如不中标者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26年10月30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6年10月30日下午14时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10月30日下午14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6年10月30日发布中标公告;
5.租赁期内,租金按年缴纳,承租人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后期租金,承租人需在上个周期结束前缴纳下期租金
6.该标的现状出租,出租方不承担经营过程中办理证件及协调政府部门政策的义务,大楼内部装修方案需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7.租赁期内,如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应赔偿出租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按合同约定剩余租赁期内的租金收益、重新招租费用损失及因索赔发生的合理费用等),其中剩余租赁期内的租金收益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重新招租费用损失应在收到出租方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
有意向者请与我租赁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珠峰科创中心5楼
联系人:徐先生
公告网址:www.dmgzjg.cn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