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斗门大道北金碧游泳池地块,位于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斗门大道南12号,出租用途为商业,面积约13565.78平方米,招租底价每月租金16020元(报价幅度100元/次),租赁年限为10年(含30天免租期),月租金每五年递增10%,竞投保证金50000元(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由斗门镇经济联合总社收取。
二、要求:本次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竞投,底价:16020元/月,报价幅度100元/次(注意:租金以成交价为基准每五年递增10%),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免租期30天。中标者必须签订成交确认书,确认成交事宜,否则视作违约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者须每月10日前缴清当月租金。逾期缴交者,按所欠租金每天罚滞纳金5‰,逾期25天者,视作违约处理,收回地块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合同履约金)。中标者需在中标后15天内向出租方支付物业租金评估及测绘费用20500元,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
2、企业或企业法人与本单位存在各种租赁关系,则需要缴清当前所有拖欠租金,否则不能取得竞投资格。
3、因个人或公司原因提前终止经济总社的任何租赁合同者,不得参与本次竞投。
四、使用要求
①在租赁期内,出租方会不定期巡查,发现中标者有任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私自更改地块用途;2、进行违法活动;3、私自改造建筑物内外结构;4、不及时处理房屋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等等),限期整改,否则立即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必须保留游泳池1587.59平方米的建筑,不得拆除,其他建筑或空地,如需拆除、改建、加建必须得到出租方书面同意及相关部门审批或报备手续资料。
③中标者不得作商业以外的其他用途,在商业范围内,不得用作于仓库;不得用作于销售及储存易燃易爆、危险、有毒有害物品;不得用作于家禽养殖、屠宰、销售场所;不得用作于经营酒吧、KTV等;
五、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9日;
2.报名及查看现场时间:2026年11月10日至2026年11月11日;
3.意向竞价者需向产权单位缴交相对应的保证金,如中标,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如不中标者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4.网上竞价时间:2026年11月12日上午9时00分至2026年11月12日上午11时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11月12日上午11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5.2026年11月12日发布中标公告;
6.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甲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乙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甲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甲方,甲方除将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乙方逾期不交还,视为乙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清理。甲方解除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有意向者请联系产权方预约查看现场。
产权单位联系地址:斗门镇大道北100号
产权联系人:张小姐、吴先生
产权单位联系电话:0756-2787229
报名联系地址: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珠峰科创中心5楼(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报名联系人:徐先生
公告网址:www.dmgzjg.cn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